乐鱼体育五部门联合发布“明白纸”日照这种机械今后“实名制”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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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不断增长,目前完成登记注册编码喷码的近2万台,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3月24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2年第二场媒体见面会,发布日照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尤其是各类施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实现精准化、科技化和规范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全面建立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发布施工工地领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注册登记“明白纸”,指导落实“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小程序登记应用。

  各级生态环境及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该程序对施工工地机械进行核验检查、取证执法、数据共享、联合监督管理等,实现了多单位对机械的精准管控,确保机械使用全过程可管可控,强化智慧环保精准管控。

  目前纳入环境监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全市各施工工地应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及时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提交工地备案登记,并按照有关要求填报项目名称、地址、建设单位等信息。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进出场(厂)作业时,必须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进行机械进出场(厂)登记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日照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工地注册登记明白纸)。

  凡是使用财政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或购置的机械,应优先使用国三标准及以上或新能源机械,并作为约束性条款列入政府招投标文件。

  进入施工工地现场作业的机械必须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环保号码,并喷涂于机械车身显著位置。

  市、区(县)高排放工程机械禁用区域内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含改装)机械。

  我市施工工地点多面广,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施工工地机械登记备案管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将在平台注册登记的工地机械信息发送至各有关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动本行业领域内施工工地机械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将本行业领域内工地信息发送至生态环境部门,实现闭环管理。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做好辖区内施工工地机械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六条: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拒不接受监督抽测的,由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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